写的有欠条},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保证金500元,我可以在租房期限内退出吗?
更新时间:2011-02-24 12:33:05
问题描述:
店面未到期,但是交了一半房租,还欠一半{房东答应过,写的有欠条},现在还只租了一个月,我不想租了,请问房东可以给我退剩余的房租吗?合同上只写:租秩期为2年,在期内租金不递增,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保证金500元,合同到期后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关键后面这句话,我可以在租房期限内退出吗?就算我违约,房东应当不应当给我退剩余的房租?《乙方的装修费在租房到期内或期满后退出门面》。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自己承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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