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1-02-17 15:05:01
问题描述:
本人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更换了;由于原物业公司不愿为我提供共用部位的维修服务,我就用暂缓交纳物业费的办法来抗议;我的出发点只要帮我解决问题,马上就付清物业费。没想到原物业公司却一下子被业委会炒鱿鱼了,因此该笔物业费一直没有付。新的物业公司来了以后,我按规定及时交付物业费,之间无任何物业费的纠纷。没有想到,最近业委会却以小区物业费是酬金制为由,要求我把欠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全部付给业委会,并在法院起诉了我。已经知道原物业公司未将债权转移,我想知道,法院会判我输吗?另外,我并不想拒付物业费,只是想表示抗议;但是我欠的是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如果法院判我输,让我把物业费付给业委会以后;原物业公司在起诉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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