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想先咨询一下律师,听听您怎么认为
更新时间:2011-02-13 20:54:27
问题描述:
我加入的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属于民政局管理的私人养老院,我在面试的时候答应我2个月试用期,于是我在2009年3月25日正式入职,后来他因为种种原因推脱,直到2010年3月才给我上保险而且只是3险(养老、医疗、工伤)并要求我在3月份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并没有给我一份,而是两份都扣下了我几次找他要也并没有给。3月到6月期间每个月除每个月扣除我的个人应缴部分还多扣了200元他称为保险预留金的钱,而且自我上班以来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清明等节日都要上班,而且是单休。于是我提出离职,而他又以我违约为由扣除我800元,当我找他要收据时,收据上写的还是保险预留金800元。我由于找到了新的工作急需转移保险关系所以就付给他了。我于2010年6月16日离职。现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现在想咨询律师我应该怎么办。我能够讨回自己的东西吗,如果能又能讨回多少呢?仲裁费用是多少?如果我想请律师代理需要多少费用?发生的这些费用又能否得到补偿呢?希望得到您的答案,谢谢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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