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2-11 11:56:11
问题描述:
尊敬律师们好:我是济南平阴的在龙口打工,于2011年元月3日在龙口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受伤3人,我相对较轻(严重脑震荡、脑血管破裂),事故科出具的认定责任书是肇事车负全责,因当时伤事严重没同意调解。期间住院20多天,一人护理,不算其它费用,就医药费共计2万多,因肇事方不再支付医药费,自身也没有经济条件支付,我被迫出院回到老家养伤,所需药品都是在药店购买。我现在还是经常性头痛头晕的厉害,请问我能否在老家继续治疗,因此产生的医药费能否获得赔偿?因现在还没有处理结果,请问我是等另两个严重的(时间没法确定)一起处理还是我先处理?现在应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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