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家影院的售票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会员卡给顾客打折,其中差价归为己有,使影院受到损失。如果老板发现后报警,我等于是犯了刑事罪吗?
更新时间:2011-01-30 15:21:5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家影院的售票员工,影院有会员卡可以办理的,是充值型的。凡是有持有会员卡的,从办理会员卡起就是电影票就是打八折的,卡里的最小充值面额是100元。在办理会员卡起半年内看满18部电影,卡就升为7折了,再在半年内看满18部电影,卡就升为6折,在一年内看满48部电影,卡就升为5折。我有几个朋友办了几张卡,他们办好后就放在我这里,说以后购票的时候方便使用。有时顾客来购票时,我就用朋友的会员卡借给顾客打一下折,现在这几张卡已经升为5折卡了。前段时间被老板发现我们在使用会员卡,就把我们叫到办公室,进行一个一个的分散询问,说他要报警,要不就是自己写保证书,让我们承认是我们拿了钱。还说写好保证书后就不追究责任了,你们愿意继续工作就继续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写了保证书。保证书也是老板念我们写的。内容基本是这样的:我某某人是某某影院的票务,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会员卡给顾客打折,其中差价就归为己有,使影院受到损失,以后如再发现利用会员卡打折一切后果自我承担,估计二千左右。
没过几天老板就让我们赔钱,我的二个同事各赔一万二千元,五千元。要我赔七千元。说我们赔了的话不计较过去,继续工作,不赔的话就报案了。
我们会员卡的具体使用是这样的,比如说现在是八折卡,卡的充值一定要一百起充的,本来不打折买二张票需要120元,用会员卡打八折要96元,卡充值要100元的,那不就多收了4元钱吗,这4元钱就留在了卡里。会员卡用得越多卡的升级越快,现在升到5折了,二张票120元,收人家100元,出票金额是60元,还有40元就在卡里面了。
老板要我赔的七千元是用差价的全额来算的,比如本来二张票应收120元,我现在出票是96元,还有24元就让我来赔。
我自己大约算了下,我收的是100元,出的票有的是8折,7折,6折,5折不等的。也就二三千元左右。
现在老板把我和另一同事告上了派出所,要立案,刑事罪。他们说我们一个是七千,一个是一万二千,二个加起来就快二万了,刑事案立案是一万元起就构成立案条件了。
我不懂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用的是朋友的会员卡,来看电影的多数是朋友的朋友,朋友何其多。每人看次电影充值100元,总归有多钱的吧,而且卡里的钱也是越来越多的,朋友给我的权利是你家人来看电影也可以用里面的钱看的。他影院又没规定朋友的卡不能打折的。我不懂,我这样是犯了刑事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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