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产权问题
更新时间:2011-01-26 17:10:01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来自湖北武穴。有些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想咨询下你们!
在2007年之前,我和家人一直是住在我单位(国有企业)的房子里,当时那房子的性质是完全属于公司的,我们职工每月按面积缴纳房租。但2007年公司将住的那栋房子拆了,把那块地给开发商开发了,但土地并没有卖给开发商,还是属于公司集体所有。因为原有土地面积偏小,所以开发商又把旁边一片私房的土地给征过来了,跟公司原有的那块集体所有性质的地连到一起了!2010年上半年,开发商开始在两块地拼成的土地上建住房,房子由开发商公开向外出售。非公司职工的购买价是2380元/平米,公司职工购买价是2380*0.9元/平米,这个价格就是我们当地普通“双证商品房”的价格,并且该房子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那么,我想请问您:(1)像这样在公司集体所有性质的土地和私人土地上共同建起的房子,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像这种性质的只有一个产权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是否能够像普通的“双证商品房”那样,在市场上自由流通?(3)如果能够自由流通,它与普通“双证商品房”的流程有哪些不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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