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或被开除、除名后社保问题
更新时间:2011-01-11 18:58:36
问题描述:
我在河北一所国办高中任教,1994年参加工作,2008年至今在北京带薪脱产进修,工作关系仍在原来学校,毕业后不愿回原单位想辞职做自由职业者或去私立学校,我所在的地方是2008年才开始为教师办社保的,08年以前为视同缴费,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给我的回复是办离职后自己交全部金额,直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开始领退休金,我想知道辞职前工作的这十几年是否算入这15年?还是辞职后重新开始累积15年?如果是后者,是不是意味着94年到08年就白白的打工了?有无具体途径可以解决?另外校长说可能会要我退回进修期间的工资,当初出来时没有签任何协议,学费自己出的,这种情况下退回工资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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