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主有没有义务提供给房客租房发票?
更新时间:2011-01-09 10:04:18
问题描述:
请问房主有没有义务提供给房客租房发票?
我的门面房2010年1月1日租了出去,租期定为5年,当时租房合同只约定租金和租期等问题,没有说到和写到收到房客租金要提供给房客发票,2010年1月1日交付第一年租金时房客也没有要求提供发票,2011年1月一日交付第二年租金时,房客要求我提供发票,说他们现在刚注册了公司,需要发票,因为发票即涉及到我更不能领到的问题又涉及到交税的问题。
现在他认为他付租金我就应该给他发票, 我认为既然合同中没提到要发票,第一年付租金也没要发票,如果定合同时要求我提供发票那我不会组给他或提高租金,我认为第一年没要付租金没要发票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后面还应该象第一年一样。
问题1:我有没有义务提供给房客租房发票?
2:房客,现在要发票是不是合同以外的要求或是不可抗力因素?
(合同注明不可抗力因素终止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望解答,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