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滞纳金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0-12-23 16:49:12
问题描述:
李敏律师:您好!我于2月在市区购买房屋、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农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方为津房担保公司),每一步都是按照这两个部门的要求办理的业务、在贷款合同上还款账号指定的是我的农行社保卡、当时和银行人员确认只要卡内有钱银行会在卡中扣钱、待余额不足时会电话通知我。我之前在社保中心查询卡内公积金余额尚有5万多,11月17日突然得到农行电话通知说、自贷款之日起一直拖欠、逾期共计8个月。我立即到农行交涉、被告知和银行差一个委托提取公积金的协议未签、我提出当时办理时银行从未有人向我提出签订此协议、并且当时和银行经办人员确认告知我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我提出如下解决方案:1、我积极协助银行办理委托提取公积金的协议,2、先用现金将8个月贷款交纳,3、对800元的滞纳金及我的证信记录要求更正、理由是我办理贷款过程中都是在两部门引导下进行的,出现无法从我账户扣款又没人通知我、造成8个月连续滞纳,但银行只承诺由我写一份由于双方沟通问题出现理解差异不属恶意拖欠得证明银行给盖章,但800元滞纳金由我承担。我觉得我很冤枉、请您指点迷津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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