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房产中介介绍与出售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发现该合同无效,我能要回中介费吗?
更新时间:2010-12-12 12:08:21
问题描述:
经房产中介介绍我与房屋出售人的“代理”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我为什么写带引号的“代理”? 是因为该房屋与房产开发商签的买房合同中的买方是一对夫妻中的妻子的名字。 而与我签的买卖合同中出售人一栏是丈夫写的妻子的名字,然后加上丈夫的名字及“代”字。 没有妻子的书面委托丈夫出售此房屋的委托书。 丈夫只提供了他们的户口本,结婚证,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该房屋是出售人全款买的新房期房,签合同时还不能办理收房手续。 签了此合同后,我付给出售“代理人”2万定金,中介要求我付3万中介费,并规定“非因中介的原因造成该合同无法执行,中介费不退”。 现在发现,第一,没取得房屋正式产权证书,该合同无效。 我能就这条法律要求中介退我3万吗? 第二,没有房屋所有人本人签字,又没有其书面委托其丈夫的售房委托书, 出售人本人不想卖此房屋了,我能要求出售人赔偿我双倍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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