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过程中出现损害(如家具装修破损)退房时需要理赔,应当按照何种流程?(有押金)
更新时间:2010-12-04 11:48:51
问题描述:
承租人搬走了,钥匙已经交付,但是房东觉得有装修家具的损害,不能退还押金,此时是否应当出具钥匙的收据,证明承租人的房屋交付已经完成了?
要求索赔时应当按照何种流程?需要出具哪些文书?房东是否需要先行对损失估价,然后才能和就后续责任问题要求协商?
有押金存在时,是否不能直接要求承租人来“恢复原状”而应当把押金理解为对房屋财产的一种担保?
当同一财物上同时存在人保和物保的时候,追究责任是否不能违背先物保后人保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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