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求助!
更新时间:2010-11-23 19:59:12
问题描述:
我爸爸在老家一家洗浴中心当时做看管停车场一职,当晚有几个年轻客人喝醉酒乱停车,跟我爸发生了口角,事后进入休息室,突发脑出血,现治疗后未痊愈,遗留肝硬化,乙肝,低血糖昏迷等并发症。当时住院期间洗浴中心方面派人送来5000元钱帮忙救治,然后说不再管了。
我想问这个情况能不能告他?怎么告?因为工作得了这个病,单位是不是有责任?
时间发生在2009年11月,到现在整整过了1年,在诉讼期限内吗?
没有签过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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