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好心律师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10-11-13 18:10: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以下是基本情况,烦您看一下。
房子是结婚前我交的首付买的,但房产证是结婚后小区统一办的。办理房产证之前我交齐了全部房款。之后又被抵押了两次至今,用于我丈夫公司资金总周转,现在面临的是,我和孩子没花过他一分钱这没证据,家里的一切都是婚后我一点点挣钱置办的,又成了我们共同的,我爸妈每年农忙的钱都给了其周转没证据,面包车婚后买的无贷。景程去年买的贷了十多万,其公司欠别人货款,原材料钱加起来应该几十万这我真的没有数不太清楚,现在我有数的有以下几笔:
1:房贷,车贷。
2:邮政银行有个小额贷款联保。就是三个具有一定经营模式或类型的企业或是个体联保贷了30万,每人分十万,这个钱不知道跟我有关系没,当时银行下来调查时拍过照,还让我签过字。
3:他把房产证放在他朋友那抵押借来20W.我跟他签的字,好像现在还了几万。
4:去年借了一个人10W,是高利贷,每月还利息6000。当时也是签的两份合同,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是09年9月9日。还签了一个双方约定,内容是这两份合同仅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抵押合同,如乙方未还清欠款,甲乙双方同意按合同执行。至今已经还了5万,还欠五万又另打了份欠条,把之前的欠条拿回来了,但好像合同没拿回来,这笔前也是我跟他一块签的。
别的情况应该没什么用处,是我自找的,关键是现在其公司不景气家里的钱我挣得钱都给了他但他还天天管我要钱,而且说得很难难听,我真的受够了,我只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怎样做对我有利,离或不离?如果离,我将分担多少债务,还有,我的住房是不是我的婚前财产,届时法院会不会收回以抵押欠款?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