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09 20:20:05
问题描述:
2010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时,规定区外市内及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是45%,
三月份将报销比例降为40%,七月份再推出单项目可报销封顶额。
结果在省人民医院做的心脏瓣膜手术的十一万多住院费用报销后只剩下二万七千元。比例还没有达到25%。(病人在手术后病情恶化死亡)
这样的报销政策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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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材料单项可报销封顶限额 部分补充说明:
心脏瓣膜 10000 / 套
球囊 10000 / 套
其它材料 5000 / 件(套)
手术中使用 一套 三尖瓣 生物瓣膜 和 一套 二尖瓣 机械瓣膜
病情恶化时使用 球囊反搏导管 IABP 抢救,帮助心脏跳动.
报销审核时,将两套心脏瓣膜结算为一套,封顶10000(总34940),
将球囊反搏导管 IABP及其它若干项手术材料总共21882元归纳为一件(套),封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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