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才符合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10-11-05 15:43:15
问题描述:
我现在40岁,已经离婚,并且未再婚。只有一个独子,我儿子过几年可能要结婚了。我有两套房产,以及一些存款,声明,这些都是我一个完全所有。我想现在立一个遗嘱,我想只留给儿子,不给他的配偶,并且如我意外死亡,我父母还在的话还是只留给儿子一人。那么去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写明某某处房产吗?多少存款吗?但房子可能以后不只两套,存款也可能有增有减,现在具体多少根本说不定。如果我写我所有财产只给儿子,不包括他的配偶,不包括除儿子以外的任何法定继承人。那么我这样写能完全达到我的意愿,不跟法律某些地方相冲突吗。我不想因为字面的原因不明确被别人钻了漏洞。如果我这样写有问题,请各位指明,应当如何写才明确?还有去公证处公证遗嘱的时候一定要带房产证明吗?前面说了房子和存款现在是不确定的,那么以后增加了又怎么办?每次去更改吗?请多出出注意,把我的意愿得到法律保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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