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企业有院坝空地面积但未测量因此并未将院坝面积办入土地使用权证。增加的面积为未登记土地使用权证的院坝空地面积。是不是还要处理它超载面积?
更新时间:2010-10-23 20:33:16
问题描述:
1991,某单位由市中区国土局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93年因扩大经营的需要,经政府协调将原某企业办的土地转给某单位。当时企业有院坝空地面积但未测量因此并未将院坝面积办入土地使用权证。
莫单位在96年对以上两宗房屋进行拆除改建,当时未将企业办的土地过户到名下。现总单位并提出土地过户。调规所按规定对单位用地进行重新测量,测量的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原两宗确权面积为800平方米,比原登记证总面积增加200平方米。增加的面积为未登记土地使用权证的院坝空地面积。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对某单位是不是还要处理它超载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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