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复杂,我也不太懂。
更新时间:2010-10-11 12:18:44
问题描述:
我妹妹是在网吧上班,9月28日,她上的是晚班,就是当天晚上8点上班,上到9月29日的8点下班,下班了,她就回去睡觉,下午4点钟起的床,出去逛了一下,就又在该网吧上网,10点30分她就出事了,在该网吧二楼楼梯昏迷了,送去医院,证明是脑出血,当天晚上就断气了,可是我们用仪器养了她4天,就去世了,我们去劳动局问过,他说下班48个小时内算是工伤,那他所谓的四十八个小时是算出事时间,还是死亡时间,那她这样子算是工伤吗?该网吧没有帮员工买保险,也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我们可以追究该网吧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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