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以后原公司要我赔偿
更新时间:2010-10-07 19:53:54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工作了一年多,今年3月代收了一个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半年的),打了收条,因为工作流程原因没有及时上交到财务处,把钱和其他费用混在了一起,所以账目很混乱,今年7月我已经按程序离职,做好了交接工作,工资也已结清,离职2个月后,物业的经理给我打电话,说这笔钱对不上账,当时是我接手的,要我赔这笔钱,我觉得很冤,所以想听听专业人士的说法,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