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房产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未满一年之际,房产公司将我所在的楼宇转卖与他人,勒令我搬出,又不与赔偿,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9-17 08:57:01
问题描述:
2009年5月,我与兰州**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场地用于经营休闲娱乐,可是在2010年3月初突然有消防部门以该栋楼消防设施不合格为由,进行临时查封,此后,我店一直处于歇业状态,我们与房产公司几经协商,对方答复要进行消防整改后方可继续营业,于是我店按照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消防部门以整栋楼不合格为由不予解封。于是我店由于房产公司协商歇业期间的房租事宜,对方答复等全部整改完毕后在商议此事。谁知到了五月初,房产公司突然贴出通知让所有商户在三天之内全部迁离,并且在三天之后停水,停电。在2010年5月22 日下午14时我点所在的楼层全部停电,停水,以致我店根本无法经营,我店与房产公司就对方单方面毁约而我店要求赔偿一事几经协商,对方只答应赔偿我3个月的房租,否则就强行拆除,至今我们还在僵持之中,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各位资深律师,我该如何通过正当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人恶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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