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毁约问题
更新时间:2010-09-03 11:12:03
问题描述:
本人在福建租了套房子,7月22日在交房租那天出差至浙江,于途中手机被盗,无法联系房东,房租也无法交上,8月15日联系上福建的朋友帮忙找房东,与9月1日找到房东,房东要求终止合同,并支付7月22日-9月1日的房租600元,没收我的押金450元,才允许我拿回我的物品。我的交房租是月付的,交房租的日期是7月22日。合同上写明10日内未交房租,合同终止,既然10日内解除合同了,我需不需要交清房租才能拿回我的物品?如果需要应该交付全额房租?5月22日开始租房时,我与房东一起交了小区宽带包年费用1100元(我付550元),还剩余7个多月,这个费用能否退回?
在此期间房东私自打开过的我电脑登陆过我的QQ,这个他有违法吗?
麻烦各位律师朋友帮忙给个答复,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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