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为我办理第二份失业保险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10-08-10 15:46:08
问题描述:
我原是一国企内退职工,\"三险一金\"齐全,档案也是原单位管理。后为生计受聘一新单位,最近新单位统一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把我也算在内,并从今年8月份的工资中直接扣除了我2年零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我找到他们,说我是有社会保险的人,你们这样做等于又给我上了一份失业保险是不对的,(为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员工办是保险正确的)。
对此,我要求他们从9月份停止给我办理失业保险,并补发给我已扣的第二份失业保险金(因为原单位一直为我办着),而他们却说这是单位统一办理的.请问律师新单位的做法正确吗?我的要求合理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