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孕妇已安排入院检查,但后来还要求赔偿,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0-08-10 12:01:04
问题描述:
甲方于2010年6月14日17:30左右拿供應商樣品,右腳被絆了一下,導致沒有站穩,身體往前踉蹌了一下,导致甲方右手從乙方右腰間擦過,擦碰後兩個人都沒有倒地,當時乙方(孕妇)說右側肚子有點痛,甲方立即與乙方老公將其直接送到醫院進行檢查!經過醫院彩色B超檢查,此次擦碰并沒有造成胎兒異常(雙胞胎),只是乙方已經懷孕37周+3天了,主治醫生建議留院觀察48小時左右。所以檢查完後就辦理了住院手續,将乙方安排到醫院婦產科5樓547病房住院觀察,自住院到出院為止(2010/6/14日21點左右到2010/6/17日上午),有接受醫院安排的安胎,胎心監護,B超等多項檢查!直到出院為止,雙胞胎兒都是處于正常狀態。
2010/7/15日10點半左右,乙方丈夫找到甲方,声称在2010/7/9日去醫院做B超檢查時,一個胎兒已經停止發育,當時就進行了剖腹產,另外一個嬰兒因為缺氧進行搶救!到目前为止,活着的嬰兒也一直在医院进行疗养。现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3万,请问甲方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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