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益能拿的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0-08-05 10:46:17
问题描述:
2007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见过几次面之后,再没有真正的了解对方,于2008年的2月15 日 登记结婚,婚后的不久才发现老婆在未认识之前,有过多次与他人流产的【无意在看到一份医院病历卡】后来由于两人长时期两地分居,感觉越来越少,我想提出离婚,最可恶是2009年1月,老婆写了一份协议。【陈*是我本人】,【章**是我老婆】,,,,,内容如下【2008年5月26日,由章**之名购买的座落三门县新区金贸大厦*幢****号房是由章**出资购买,属婚前个人财产特此立据。立据人陈*】,,,我想问问律师,这份协议在法庭上会对我不利吗,再说我是2008年,2月15登记结婚的,应该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呀,,可我老婆现在一声不响就给卖了,这个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了,,我用什么办法能拿回我的权益呢,谢谢,,,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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