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及其他
更新时间:2010-07-27 16:07:09
问题描述:
我和我先生准备离婚,孩子刚刚一岁。他的月收入大约一万元,按照抚养费正常标准,他应该支付2000-3000元每个月,但是他只愿意付1000,并多次威胁,如果太高,他就辞职离开城市走人,让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他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用他的车子和房子冲抵?但是房子,婚前因为他欠债二十万的高利贷,他把房子变相地卖给他姐姐,从银行多贷款了二十万还了。所以房产证上是写着他姐姐的名字,但实际上是他的,也是他每个月还贷。如果要用他的房子冲抵抚养费,那必须要证实其实房子是他的。应该如何证实?如果有他的银行转账给他姐姐的银行卡,然后她姐姐的银行卡还账的,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还需要取得那些更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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