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医院不负责的医师主任,如果不通过法律程序(医疗事故鉴定,我还有什么办法能维护我的权益得到医院的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0-07-22 13:56:26
问题描述:
怀孕39.6周,破水后去医院分娩,早上9:30住院前检查都正常,就是出现胎膜早破,医生说可以顺产,因为医院医生下班回家,只留一位助产士在产房助产,下午6:00顺产到晚上8:30出现脐带脱垂,等助产士联系医生赶回医院后,晚上9:00才做剖腹产手术,导致新生儿脱离母体时几乎没有心跳,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找医院,医院却认为事出意外(脐带脱垂属于突发性),产妇没有到达剖腹产指针,家属也没有申请要求剖腹产,说医院没有过失,表示不承担责任,在多次找医院给个说法,因多次都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只好答应医院以免除医疗住院费(医院以最大限度推脱责任)的苛刻做法!还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还说家属表示理解!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免除医疗住院费2500元为双方最终处理结果,无其它争议!通过法律维权,我们属于弱势 没有时间和资本!
想到医院不负责的医师主任,医院处理这件事的态度不好!所以甚是觉得太便宜他们了!请律师专家们指点迷津?如果不通过法律程序(医疗事故鉴定,打官司),我还有什么办法能维护我的权益得到医院的补偿吗?本人在此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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