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窗帘店,对方不同意,不知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0-07-20 16:08:40
问题描述:
我2007年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窗帘店,装修,进货,买机器,投资约20万,面积218平方米,签订的房子合同是我们两个人,但营业执照是她自己办在自己名下的,期间的收回盈利我们都已分割。
合作期间因有矛盾,2010年2月份,我提出将店面分割各自经营,对方不同意,最后商议个人做个人的业务,公共费用均摊。
2010年三月低我独自将4月份的房费19500元交过后,手术住院,大夫建议我休息三至五个月病假,{因店面每月的费用大约2万元},4月底我委托爱人去和他协商,我退出,但他以市场生意萧条为由托辞,五月份他交的房费,五月中旬,我再次和他协商一人退出,他继续以市场萧条为由,{实际他生意一直很好,}因在我们合作期间我经手的客户有一工程欠账约16万,遂我提议,他要经营店面,我来收这笔烂帐,他要不想经营,退出,按店面的固定资产和库存货物家装修折旧,和市场转让费,进行估价,但她提出要退零资产推出,并且我5,6,7,三月份没有参与经营,他让我承担店面的所有费用...我现在非常头疼,不知该如何解决,希望律师,帮我分解,不尽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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