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0-07-07 11:16:52
问题描述:
我们是农村人家,我爷爷早已不在人世,我的奶奶也于一九九二年逝世,她留有0.5亩田.我爸有四兄弟,其中三伯父只有一个女儿,属于五保户.奶奶在逝世前生活主要由三伯父照顾,经济上四兄弟共同分担.在奶奶逝世时,考虑到三伯父的田相对少一些,协商同意暂留给三伯父继续耕种,直到三伯父逝世.三伯父已经于二零零五年逝世,当时考虑到还健在的伯母以后的生活,就结定由大伯父家的一个堂哥继承三伯父,当时写有书面协议,主要是内容就是要求如何照顾三伯母日后的生活(但实际上堂哥没有真正的履行),同时口头协议一致同意将奶奶原来那0.5亩田按四分平分给相应的四兄弟的名分上.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直没实施分田,也一直由堂哥耕种.现在我爸提出要平分这0.5亩田,也因此产生了争执,我们当地镇司法部门调解说意见说,这0.5亩田只能由我堂可继承,其他三兄弟没有权利分田,这种处理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根据何在?如果不合理,该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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