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居期间,我替他支付了医疗费用,请问如果我要诉讼,有哪些法律可以支持?但是到了还款期限,以欠条为依据
更新时间:2010-07-01 16:18:19
问题描述:
我和我同居那个,在同居期间,他生病,我替他支付了医疗费用,他给我写了欠条,但是他不还 ,请问如果我要诉讼,有哪些法律可以支持?
另,我给他的借款,其实是找一好友借的,但是到了还款期限,他不还,我就只好先行垫付,这样,我可不可以,以欠条为依据,追讨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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