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协议
更新时间:2010-07-01 16:24:35
问题描述:
父母去世后,04年两兄弟签订房屋继承协议,哥哥以6千元将自己的一半转让给弟弟,但要求弟弟在5年内(2009年底)必须回老宅居住。
弟弟在09年下半年先后回去数次整修房屋,购买家具,断续居住了数日,后因冬季老宅没有取暖设施回自己家住,到10年春节后,才又正式搬回去居住。
现在,老宅因拆迁可能获得巨额补偿,哥哥欲起诉弟弟,理由是09年底没有回去居住,请问,是否居住的定义是什么?住一天是否算住了?是否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回去居住?是否以搬家的日子作为居住的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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