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身无分文,还需承担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10-06-09 21:38:1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和我妻子已经离婚一年。我们当时并没有结婚登记,只是经过民政局开了一个证明(结婚,离婚都是如此)。我的全部财产给了妻子,房产给了我女儿。(当时我的想法就是用我的全部家当来让她抚养孩子)。并且当时是由妻子主动提出要抚养女儿。
时隔一年,现在她又提出让我承担抚养费的事情,并且准备上诉。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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