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如何清算?
更新时间:2010-06-05 20:30:35
问题描述:
12年前与一家**股份公司签订施工建设工程合同,对方共欠我方89万元工程款(2008年仲裁裁定其中本金61万,利息、仲裁费等28万)
在申请法院执行过程中,该企业政策性宣布破产。
我方依法申报债权,清算组已认可。并再次申请优先受偿权。实际债务有二家银行,本金1200万元左右,利息近1000万元。工程款共3家,计145万元(无其它债务)
该企业财产土地6.5亩左右,一栋建面12000平方米的大楼。财产于2009年公开拍卖,共拍卖5830余万元,其中房产1270万元,剩余土地部分4560万元的拍卖所得由政府收走(实际评估土地出让金为2053万),余下部分职工安置1100万元,破产费用400余万元,按照清算组说法,我方债务分配为零。给我们20%是从政府土地金中支付。
问各位法律达人
1、我方是否可以要求偿还全部工程款,有什么依据?
请根据我提供的情况解答,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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