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金问题
更新时间:2010-06-01 20:55:20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08年在上海售出一套房产,当时的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我,但当时户口上还有4个人未将户口迁出(前任男友,及其父母,奶奶),当时和买家约定好半年内将户口迁出,之后和男友分手后我返回老家,今年5月底,我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户口一直未迁出,原告(买家)要求按当时的合同支付违约金,但前男友一家都是无业人员,没有赔偿能力,但我回来后已经结婚,并且有稳定的工作,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如果原告同意对我个人撤诉,法院是不是会取消对我个人的上诉?如果我被上诉,法院是不是会对我进行强制执行偿还违约金,如果我没有工作,是不是会让我的丈夫替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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