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如何理解?
更新时间:2010-05-28 12:09:36
问题描述:
“未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应该如何理解?我可以申请优先购买权,买这套房子吗?判定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法律支持吗?我于2008年12月份和房东签订了一份我俩的房屋租赁和合同为期两年。居委会,房管局我们都没有备案。但是今天我才知道,房东已经在去年6月份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对房屋的状况他们签订的是未出租,并办理了网签。房东也收了对方25万元的首付款,但是直到今天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期间房东并没通知我房屋要出售。我可以申请优先购买权,买这套房子吗?判定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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