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没有达到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工伤事故怎么赔尝
更新时间:2010-05-30 14:57:3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2008年12月21日在工厂发生了工伤事故,医院的诊断是全身90%的烧伤,75%的深3度烧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了124天,住院期间我和我妈妈一直在照顾我爸爸,就是刚刚入院的时候请了一个护工照顾了23天,护工是当时厂里的领导答应请的,这23天护工也只是从旁指导,事情还是我和我妈妈做的。
2009年4月23日出院,工伤认定是哪天的日期我就记不得了,2009年8月21日劳动局的伤残认定结果出来是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我爸爸从2007年12月到2008年11月的月平均工资是1839元,但根据劳动局发下来的工伤待遇算下来厂里给我爸爸缴的工伤保险还不足1000元,以至于我爸爸所应该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就相应的减少了好多,现在我们把厂方告上了法庭,在庭上他们的律师说工伤保险缴多少是劳动局统一要求的,跟他们没关系,但他们又拿不出什么证据出来证明这一点,庭上面审判长的意思好像也是说他们那边劳动局就是这样定的,如果判就是我们败诉,在庭上厂里同意调解,但到了庭下他们又没有调解的余地。
请问一下律师我的这个案子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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