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办,要起诉对方法院受理吗?
更新时间:2010-05-24 08:38:52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7年了,有个6岁的女儿在2009年8月双方父母个拿一半买了一套55平方的房子当时双方父母拿钱时是说给我们俩买的,没有给他们打过条,算是赠予吗?现在房子的名字是我的。
( 2010年5月20 日我俩离婚,是协议离婚,女方说不要孩子,孩子归男方,现有的55平米房子作价120000,有女方一半,女方把其中40000作为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我给女方现金20000元,后协议离婚后无任何债务。协议书是这么签的有效吗?手法律保护吗?)
协议离婚后女方家人返悔要先前我们双方父母各拿一半钱给我们卖的那半房款,但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女方已经把那半60000元中的40000元作为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了,可协议离婚后女方父母管我要这40000元,是否应该给?不想给怎么办?女方要起诉我,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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