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05-26 14:22:02
问题描述:
01年4月乙方买自己租住的商品房,向甲方借钱,甲乙协商在01年4月2日用协议约定并载明:因乙方暂时无钱购买xxx房屋,甲方先替乙方垫付全部购房款,购房手续先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归甲方。约定一,乙方还款时间为01年6月30日前,之前三个月为乙方租住,月租200元,签协议时一次付清600元房租。约定二,乙方如期付清甲方房款,甲方将所有购房手续交乙方,由乙方变更房产过户手续,房屋归乙方所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约定三,乙方逾期未付甲方房款,应无条件腾房,房屋归甲方。4月6日以甲方名义购了房子。之后乙方按约付了款,甲方将购房发票转交了乙方,乙方从此长期居住了此房。后因经济困难一直没变更过户。6年后乙方将房屋卖给了丙,又把甲方转交的购房发票和01年甲乙协议一块转交给丙,以此证明乙在卖给丙房子时乙就是房权人。卖房当日乙提出还想再租住一年,又与丙签了租住协议。乙租房到期,见房价上涨就反悔卖房,至今拒不腾房,现在甲乙丙三方都没产权登记。请问:一,乙丙协议是否有效?二,甲方有没有权力拒绝追认乙方处分房子?丙该怎么办?谢谢各位律师帮忙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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