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承担多少?
更新时间:2010-05-31 11:51:1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初中代课老师,学校也没和我签定用人合同,我只是交了1000元押金直接在学校代课。一天上课,还有5分钟下课的时候,我下到办公室去帮学生打印复习试卷答案,并没有让班长管纪律,因为当时班上很安静,之后打铃了我就没回到班上去而是下班就走了,就在这5分钟左右时间一名学生用刀打伤了另一名学生,受害者要求伤人者和学校共同赔偿连医药费一共9.5万元,学校承担了4.75万元,今天校长找我问我准备承担多少,从法律上讲我应该承担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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