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遗产与房屋纠纷
更新时间:2010-05-20 21:47:26
问题描述:
我老家大兴有我妈给留下的老院,我妈把老院重修了一番。老院宅基地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在我爷爷去世前把这个院分给了我的两个姑姑和我家,并立了遗嘱。因为我结婚后一直在门头沟生活没有回大兴租住,当我去年回大兴看望亲人和爷爷给留下的遗产时,我发现我的三叔破门闯入,并在院子里盖了两间房子,我想问,他这种行为是不是未经我与家人的准许擅闯他人住所,和私自占用了我们遗产搭建房屋。现在老院那里要拆迁,我的三叔说:“他的户口在这里,我就拥有使用权和拥有权,况且当时分家产时你们分的只是房屋并没有院落,所以院子是我个人的。”爷爷分家产时根本没有三叔的份额,并且遗嘱上没有提到三叔,我想问爷爷留下的遗嘱和三叔的户口那个是有效的,三叔的说法对吗?(前提是:爷爷先立的遗嘱,三叔的户口后在这里的)。其次是:这件事发生在大兴,我们可以在门头沟打官司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