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我是否拥有产权
更新时间:2010-05-02 16:09:57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婚前在杭州市区有一处房产,面积为90方,产权人为我老公和我公公两个人的名字,原有按揭,但在婚前已经全部付款完毕。我公公、婆婆均健在,还有一个女儿(即我老公的妹妹),一共4口人。现因为老公家里远亲需要用钱,准备拿这套房子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现在我老公家里人的想法是:我老公的妹妹主动愿意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我公公主动愿意先将房产证的名字过户给我老公一个人,然后由我老公去银行贷款。因我们已经结婚2年了(无小孩),因此去银行办按揭,要求我也要签字。(即为共同债务)我的问题是:第一:我老公的这套房产,现在转到我老公名下后(房产证就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了),我是否拥有该房子产权?第二:如果我不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我是否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因为债务是共同的,所以为了保护自己,我想产权也共同)第三: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够保护我自己?诚意想你请教和咨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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