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购房人房款、定金是否涉嫌违法?

更新时间:2017-07-22 05:33:26
问题描述:
某房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于2010年元旦开工,预售许可证是在4月初取得的,而该公司却于2010年元旦前及元旦期间就以预交房款10万到20万不等的数额可以享受开盘优惠的诱人条件让购房人交钱,并于3月下旬确定房价并通知购房人交足房款首付(或余款)和地下室定金(地下室价格至今还未确定),期间我交了30%房款(含5000元地下室定金)。在前几日国务院房产新政出台的同时,该公司通知签订合同。请问,该公司这一行为是否违法?在当前房产新政策下,房价不明朗,如果我现在放弃购房,房款、定金能要回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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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盖仁花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徐州 137-765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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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进行销售,如果不是你本人的原因而是由于国家房产新政的出台使你无法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或定金。
    2010.04.24 0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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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475817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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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如果没有上述情形,卖家无需返还定金。但你仍可以和气协商处理。
    2011.08.01 1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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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官方
    已帮助15304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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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房能要回定金吗,  (一)开发商尚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与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要求购房者支付定金。这种情形在目前桂林市的商品房市场中比较普遍,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这样的情形下,购房者退房可以要回定金吗?  我们知道,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分为订约定金和履约定金,前者以订立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怠于进行合同谈判或者签订合同,适用定金罚则;后者以履行合同为担保对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适用定金罚则。  很显然,此种情形之定金属于订约定金,购房方只要履行了诚信谈判义务,如果因双方就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不因归责于购房方,此情形下购房者要求解除订购协议并返还定金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购房者双方签订正式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  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反悔,要求“退房”的比较容易处理,直接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支付定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租房提前退房要给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承租人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  (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013.08.30 10: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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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官方
    已帮助1524871 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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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的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不用事先说明,只要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某种义务的,则丧失定金。根据定金的分类可以分为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一、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如果是以这种目的订立交付定金的,因承租人最后没由签订租房合同而丧失定金。二、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行动建议:如果双方并没有就定金的目的进行字面上的认定,由于合同尚未订立,所以并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建议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相互协商,也许可以取回部分的定金。
    2017.07.22 05: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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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交的购房定金能否要回?
可以要回,因为预售是不能收取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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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对外收取预售定金吗?
虽然没有约定交房期限,你们可以向开发商催告,再根据催告的结果,向法院起诉维权。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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