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赔偿!情况严峻!谢谢!
更新时间:2010-04-19 00:54: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深圳东门租了一间店做服装的,但是转店给我的不是业主,她也是租业主的店,她教唆我一齐隐瞒业主说我是她的表姐,她说这样的话就不会产生转名费,但是事实上她收了我的转名费,现在业主知道了我不是她的表姐,而是她转租客,所以业主决定不退回押金。我与租店给我的女孩已经签和合同,请问我可以在法律上向租店给我的女孩讨回押金等一切赔偿吗?情况严峻,谢谢答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