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与患精神抑郁症的妻子离婚吗?
更新时间:2010-04-15 00:45:13
问题描述:
在新婚姻法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我和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之前没有彼此相互了解对方,结婚第三天她就吵着要离婚(当时不知道她有过精神史,是在她发病时她的妹妹说漏了嘴,但事后不承认她姐曾犯过病)。结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她一天到晚总是找茬乱骂我的家人(这些年来为了我能平安点过日子,我的家人一直受着和忍着她的辱骂和不孝)。一年后(2004年底)她在无任何症状的情况下突然犯病,接着在自贡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了二十多天出院在家康复(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诊断病情时我与她的妹、妹夫及母亲一起去主治医生那里,介绍她犯之前的一些症状后,她妹她们就让我先出去,她们有话给主治医生说。当时,我只想着如果有利于她病情的康复,就让她们避开我给医生介绍我不知道的一些情况。如今她一切恢复正常(她不喜欢上班,2006年我通过关系在昭通市劳动签定委员会签定为类似于5级,为她办理了病养)。目前,我想和她离婚(把房子和家里的财产以及贷款十万元给她),但是她不同意。我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离婚程序,如何才能与患过精神病的人离婚。望各位律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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