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买衣服和办喜事了婚后后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我不同意,我需要给他赔偿吗?现在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0-04-12 14:14:10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是招女婿,结婚时他给我彩礼3万多,用来买衣服和办喜事了婚后后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性格不和,还有婚前十几天我就发现他有不能生育的并,但他家人提出先结婚,在看病,现在已经四你了,病还是没有看好,我想离婚,他提出要我陪他当时来我家拿的彩礼。15000,我不同意,因为这四年,他没有给家带来一点经济收入,而且我爸爸看病榻没有出过一分钱,我想问,我需要给他赔偿吗?还有现在我们住的房是我姐姐盖,现在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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