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和保险定损人员合伙欺诈我,有证据!
更新时间:2010-03-23 11:56:5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
我在小区开车,碰上小区正常停放车辆,我车受损,对方无损失,我全责。我按流程报案后,由警署出具证明,并提供对方车辆车牌号。
4S店指定我去一家保险公司定损,定损人员,在我购买了不计免赔险的情况下,被告知要我承担30%的修理费,(按保险条款我无需承担)并故意在索赔申请书中将保险金额填写为0.00(我保险单正本此栏的金额为423.93)。
所有这些手续办好,我感觉不妥,车辆尚未修理。我再次电话向中报总公司询问此事,被明确告知不需要我承担费用。至此,我知道我差一点被欺骗,相当气愤!
我想问,4S店和这家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的行为是什么性质?我能否就这种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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