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约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22 13:37:04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09年12月01日在数码广场租赁五个席位建筑面积231.19平方,经营品牌电脑。本人只交了席位定金10000元,未签租赁合同。本人在此席位经营一个月中,出现多次门面设备故障,管理方都未及时解决问题,而且本人在此席位2次丢失货物。处理结果只给予报案处理,物业管理方不做出任何相关协助及赔偿损失,而以本商场此席位,无监控,只有主要通道有监控,但是管理方在丢失时间段都无监控可查,本人在此事件上未得到合理的处理,本人在2010年元月十五日时,申请退场。不在租赁本席位。当时口头协商,为商场管理,但现本人暂不清场,以新的租赁人进场,在及时退场,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现因管理方在整体承包与私人经营,而费用临时变更,要多收取本人费用,本人现拒付,鸿运管理方将要对本人发律师函来征收本人费用。而本人所在此席位的损失,不能得到补偿。本人现在此情况因如何解决?希望律师能提供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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