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该怎么得到赔偿?
更新时间:2010-04-08 10:27:26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蓟县的农民工,在蓟县老板领导下,去**路附近的工地干活,2009年10月22号的早上,有十人乘坐老板指定的无证照,无刹车的三轮车去工地干活,在半路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后被后面开来的一辆大港的证照齐全的有保险的面包车相撞,事发后住进A总医院,七人轻伤三人重伤,我父亲经检查确诊右侧五根肋骨骨折,入院25天以后出院在家休养。事后十天交通队判定,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我们也于出院当天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我父亲又于2010年3月1日在B医院做CT复查,确定右侧肋骨骨折五根左侧肋骨骨折四根,共伤了九根,恢复良好,在**交通队的委托人解决书上签的是我的名字,在**交通队声明无法调解,我们私底下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我们能通过劳动局解决吗?第二,如果诉诸法律,我们的复查结果跟入院检查结果不一致该怎么办?法院会以哪个为基准?第三,官司可以在蓟县打吗?第四,我们可以自己写状子,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吗?第五,我们的状子上要写的被告人是哪些?第六,通常情况下这种官司要打多长时间?第七,我们要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总共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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