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0-02-27 18:49:40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农村青年,我们村的集体土地(黄河滩地),被村委会的几名干部私下承包出去,村民不知道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开群众大会,2009年发生点状况,村民把土地要回来了,以村民小组代表的名义承包给本村村民,签订了一份合同,承包方已经把地种上了,可原来的村委会那几个人不愿意,硬说没有经过村委会同意,也没有盖村委会的章,他们说村民所签订的合同不能成立,可是老百姓哪有权利动用村委会的章。他们是村干部,村委会的章归他们管,他们可以随时使用,任意盖章,因为以前他们所承包出去的承包方是外村人,所承包的款项也不知道都干什么去了?不过人家的合同上,盖的是村委会的章,就是合法的,我们不明白,我们属于弱势群体,应该怎样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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