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的一个诉讼状!
更新时间:2010-02-22 11:40:59
问题描述:
原告:田X,女,汉族,原住河南省淮阳县城关镇A街92号,现住郑州管城区B街20号1楼西单元1号。
被告:汪X,男,汉族,住河南省淮阳县城关镇A街44号,系原告之长子。
请求事项:
一、依法判决被告返还不当得利和清偿无因管理之债。合计人民币:571494.20元。
二、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债务利息,自2003年12月5日起至一审决判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三、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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