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咨询赖律师,学校整体拍卖是否意味着买方同时具备经营该所学校的权利?谢谢!
更新时间:2009-01-15 19:19:35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受法院委托,定于2009年1月14日15时30分在福建中文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宁德市东侨实验学校整体财产。
该校整体财产包括:1#办公楼、2#综合楼、3#艺术馆、4#教学楼、5#教学楼、6#实验楼、学生公寓、教师宿舍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宁政东侨国用(2005)第013号)中“宁德市东侨实验学校宗地图”所载明的点坐标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校内设备。1#-5#总建筑面积约24977㎡,土地使用权面积24000㎡。该标的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东侨实验学校目前拥有3000多名在校初、高学生和200多位教师,为了维护学校稳定,故竞买人的主要条件为继续从事普通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有意竞买者请与我公司联系,索取详细资料,于2009年1月13日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领取《预交保证金通知书》,并在2009年1月13日前自行将拍卖竞买保证金缴入委托法院账户。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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