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经济纠纷?
更新时间:2010-02-08 18:17:50
问题描述:
我于07年购一小车挂靠到一公司做教练车,09年与我现在的先生登记结婚,因我老公08年欠人一万元,前几天,那人在半夜把车给强行用拖车拖走了,拖走后发了个信息给我老公,我报了派出所,那人也来了,承认的车是他偷走的,但派出所说是经济纠纷案,得上报给分局审定,要我们只能等他通知,车子还是在那人那扣着,没给回我,车辆的行驶证上的名称是公司不是个人的,请问这能算得上经济纠纷案吗?我报的是盗窃案。派出所这样做符合法律手续吗?我该采取什么手段?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